党组发〔2017〕40号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开展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发展党员标准、程序、权限是否符合规定为重点,每年定期在全校集中开展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工作,确保发展党员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维护党员档案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二、审核的主要内容
是否符合发展党员的条件;培养、教育、考察、接收、转正的程序是否健全、完整;填写的决议是否规范;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齐全。重点审核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有无入党申请书;
2.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龄是否已满18岁,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不予承认。
3.被接收为预备党员时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4.是否存在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三个月之内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情形(2014年6月起施行);
5.是否存在异地发展的情形(入党的党组织与本人不存在事实上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6.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经过短期集中培训;
7.有无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材料;
8.有无政治审查材料或政治审查是否合格;
9.有无发展党员预审材料(必须由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10.是否由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审批(党总支、党支部、乡镇或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没有审批权限);
11.有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
12.有无同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
13.入党积极分子有无群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材料;
14.有无发展党员民意测验、公示等材料;
15.《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填写是否规范,相关材料之间关联是否正确、完整,签名、印章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涂改现象;
16.有无预备党员考察写实材料;
17.有无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
18.预备期未满一年是否已提前转正(提前一天都不符合细则要求,不予接收);
19.是否预备期(延长预备期)已满仍未作出相关决议;
20.2014年6月及以后,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一栏中,应采用票决制,不能使用举手表决等其他形式决议。
21.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发展党员程序的情形。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每年9月至11月底,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与档案室沟通协调,认真做好本单位新转入党员的档案审核工作。(教工、学生)
(二)方法步骤
1.收取党员材料。党员报到后,及时收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档案。
2.查阅党员档案,详细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登记表》。无党员档案的,应督促党员到原单位党组织查找。
3.对审核情况作出结论和处理。无党员档案的,经督促仍无法提供党员档案或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在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党员发展、审批单位党组织函询,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要求对方补充或出具针对所存在问题的相关说明材料;应与党员本人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要求其就存在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如审核发现的问题,不影响党员资格认定的,应将《山西农业大学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登记表》、原单位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归入其党员档案。
在档案审核中存在影响党员资格认定情形的,在综合党员档案、当事人出具的书面说明材料、党员发展和审批单位回函等情况的基础上,党员所在基层党委提出不予承认党员资格的初步认定意见,经与党员本人沟通做好思想工作后,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议作出不予承认党员资格的决议。作出的决议应及时通知所属党支部并送达当事人签收。
如对审核发现的问题无法作出准确判断的,应及时与组织部沟通,确保不予承认党员资格的依据准确、充分。
4.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及党员信息的录入。党员档案审核工作结束后,基层党委应当于每年12月1日前将审核合格的党员信息录入到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并统一持审查合格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山西农业大学转入党员登记表》(分由省外、由省内转入)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退给党员本人。
5.报送材料。转入党员的档案审核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党委应及时将《山西农业大学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工作汇总表》和不予承认党员资格人员的说明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不予承认党员资格人员的说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未被承认党员资格人员的基本信息、审查档案的时间、不予承认的具体理由、与本人谈话情况、原单位党组织回函情况、基层党委作出的决议、送达决议至当事人情况。
说明材料应当经审查人、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基层党委印章。
6.不予承认党员资格人员的信息,由组织部汇总后通知相关部门,修改当事人的党员信息。
四、档案材料的处理
1.不予承认党员资格的党员档案处理。基层党委在入党志愿书封皮签署“不予承认党员资格”字样、签署日期、加盖基层党委公章,附基层党委的相关决议和《山西农业大学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登记表》退回原发展单位。
2.做好审核合格党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预备党员档案的保管、使用、转递工作,杜绝材料遗失、损毁现象发生;提交各基层党组织的正式党员档案,严格按照移交档案要求,归入其人事档案。
五、有关要求
不予承认党员资格不属于党内处分。各基层党委作出不予承认党员资格的决议后,要派专人与当事人谈话,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并欢迎他们随时重新提出入党申请。
《山西农业大学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装入党员档案一份,基层党委保存一份,交组织部一份备案。
审核档案必须由各基层党委负责党务的老师持基层党委介绍信前往相关部门查阅。党员的档案只能查阅,不能借阅。
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新转入党员档案的审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山西农业大学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汇总表》、《山西农业大学转入党员登记表》(分由省外、由省内转入)及其他材料最迟于12月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sxndzzb@126.com。
山西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