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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发布日期:2016-12-30  作者:佚名  编辑:dangjian  浏览次数: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全院各单位: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省高校纪工委《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晋驻教纪函[2016]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过一个节俭文明、风清气正的“廉节”,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严明纪律要求

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恪守纪律规矩底线,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要重点抓住“关键少数”,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崇廉拒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严禁以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贺年卡、明信片以及充值卡、有价证券、各种支付凭证等;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以礼品册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和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严禁以总结会、团拜会、联欢会、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名义,用公款搞各种名目的走访联谊等活动;严禁以部门之间对接工作、走访名义,公款“慰问”;严禁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或违规擅自驾驶公车出入消费场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变相接待;严禁公款国内、出境旅游或利用公权力旅游;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二、严查违纪问题,狠抓责任落实

在作风建设不断加强的新形势下,节日公款吃喝和送礼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但穿着隐身衣的“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警惕,时常警钟长鸣。

各基层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同时,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旗帜鲜明、敢抓敢管,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切实保证中央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表率作用,要带头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带头严于律己、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三、厉行节俭,确保传统佳节祥和稳定

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奢靡浪费,不搞没有实效的各类节庆活动,不搞形式主义的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要深入基层,深入师生,特别要深入到有实际困难的老师和学生当中,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取信于师生,以廉洁铁律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祥和稳定。

中共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